1. 学士学位证书发放对象:
2020年12月提交学士学位申请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。
2. 证书发放时间:
7月16日,13:30~16:00
3. 证书领取地点:梅陇路138号
4. 携带材料: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(如准考证丢失,请提供准考证号)。
特别提醒:
1. 疫情防控期间,考生出行请做好个人卫生防护,全程佩戴口罩;领取证书时须听从现场安保工作人员安排,并出示随申码(绿色),保持安全社交距离。
2. 与学位证书同时发放的个人档案材料,请勿拆封,并尽快转交本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。证书与档案材料如有遗失,无法补发,请考生们妥善保管!
3. 学士学位证书原则上应由本人亲自领取。若考生确因特殊情况本人不能领取,可委托直系亲属或配偶代领,其他人一律不能代领。被委托人领取证书时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:(1)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(复印件无效),考生本人准考证(或提供准考证号);(2)考生书写签署的、上面复印有考生本人身份证及代领人身份证正反面的书面委托书;(3)说明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直系亲属关系的户口簿原件或结婚证书原件(复印件无效)。证书代领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。
4. 如考生本次不能前来领取证书,可于下一批次证书发放时前来领取。
华东理工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
2021年7月



